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建设单位: |
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
二○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
建设单位: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编制单位: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 |
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
编制单位: |
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
电 话: |
13333312866 |
电 话: |
13333312866 |
传 真: |
--- |
传 真: |
--- |
邮 编: |
066100 |
邮 编: |
066100 |
地 址: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城路15号 |
地 址: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城路15号 |
目 录
5、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21
5.1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与建议............................................................................ 21
1.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2) 建设性质:新建
(3) 建设单位: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4) 建设地点: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城路15号,秦皇岛博硕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5) 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本项目劳动定员16人,每天1班制,8h/班,夜间不生产,年工作300天。
1.2项目由来
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12年4月12日,公司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位于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古御路,是一家专门从事高炉送风装置、补偿器、金属软管、脱硫装置、除尘装置、防风抑尘墙、消音器、高压软管和钢结构的生产、销售企业。
因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搬迁至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城路15号。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租赁秦皇岛市博硕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闲置的厂房从事生产服务。项目年可加工高炉送风装置100套、补偿器50台、不锈钢金属软管100条、高压胶管100条、脱硫装置2个、除尘装置2个、消音器10个、防风抑尘墙2个。项目于2017年5月搬迁完成。
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9月委托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保护局于2017年9月26日出具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批复文号为北环审表2017第53号。项目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受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河北华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日-12月3日对项目废气、废水、厂界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依据监测结果编制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报告,为其竣工验收提供科学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1日)
国务院第682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10月1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 (2017年10月20日)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及审查要点的通知》(环办〔2015〕113号)
《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7年9月;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保护局,北环审表2017第53号,《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2017年9月26日。
本项目选址于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城路15号,秦皇岛博硕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院内,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27ʹ18.76ʺ,北纬39˚51ʹ5.35ʺ,项目地理位置图见图3-1所示。
项目位于秦皇岛博硕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其生产车间北侧隔空地8m处为秦皇岛博硕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院墙,再往北隔绿化带16m处为金城路(城市次干路),再往北隔金城路及绿化带50m处为秦皇岛吉马包装彩印有限公司;东侧隔空地4m处秦皇岛博硕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院墙,再往东为大开电子;南侧紧邻秦皇岛博硕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再往南为秦皇岛嘉园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和北戴河典盛床品水洗厂;项目西南侧隔空地、绿化带及金三路65m处为隆达润滑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西侧隔空地8m处为秦皇岛博硕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院墙,再往西隔绿化带12m处为金三路(城市支路),再往西隔金三路及绿化带35m处为众瑞制药;西北侧隔空地、绿化带及金城路65m处为中国生力企业集团;与项目生产车间最近敏感点为南侧190m处的宁馨苑居住小区。项目周边关系图见图3-2。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万元。年可加工高炉送风装置100套、补偿器50台、不锈钢金属软管100条、高压胶管100条、脱硫装置2个、除尘装置2个、消音器10个、防风抑尘墙2个。
项目总占地面积为3090m2(租赁),总建筑面积3186m2,厂区主要由生产加工区、原材料储存区、成品暂存区、库房、办公室等组成。厂区大门口朝西布置,厂区内不设浴室、食堂及宿舍等生活附属设施,办公依托出租方现有办公用房二层的部分区域。项目厂区内平面布置情况见图3-3所示。
表3-1
项目主要构筑物一览表
序号 |
建筑物名称 |
环评建筑面积 |
用途/功能 |
备注 |
实际建设情况 |
1 |
生产车间 |
2940m2 |
--- |
租赁 (彩钢标准厂房) |
与环评一致 |
2 |
办公室 |
150m2 |
--- |
租赁(砖混) |
与环评一致 |
3 |
烘烤房 |
27m2 |
对耐火材料进行烘干 |
租赁(砖混),以电为能源 |
与环评一致 |
4 |
配件库 |
36m2 |
储存配件 |
租赁(砖混) |
与环评一致 |
5 |
工具库 |
18m2 |
--- |
租赁(砖混) |
与环评一致 |
6 |
废品库 |
18m2 |
储存边角废料、废金属氧化皮、废金属屑等 |
租赁(砖混) |
与环评一致 |
7 |
化粪池 |
50m3 |
--- |
依托出租方 |
与环评一致 |
表3-2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 |
环评建设内容 |
实际建设内容 |
备注 |
主体工程 |
占地面积为3090m2,总建筑面积3186m2,年可加工高炉送风装置100套、补偿器50台、不锈钢金属软管100条、高压胶管100条、脱硫装置2个、除尘装置2个、消音器10个、防风抑尘墙2个 |
与环评一致 |
|
公用工程 |
给水:本项目生产搅拌用水3m3/a,不设食堂、宿舍等生活附属设施,生活用水主要为员工日常洗手等清洁用水,由城市自来水管网提供。 |
与环评一致 |
|
排水:生活污水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生产用水用于耐火材料搅拌工序,不排放。 |
与环评一致 |
|
|
主要能耗:电能、年耗电量为5万度,接自北戴河区现有的国家电网。 |
与环评一致 |
|
|
制冷、取暖:生产车间冬季不取暖,夏季自然通风;办公室制冷及采暖由单体空调提供。 |
与环评一致 |
|
|
环保工程 |
废气: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生产车间设置换气扇,加强车间通风; |
抛丸废气经设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焊接烟尘由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处理后废气无组织排放 |
|
废水:化粪池(依托出租方现有) |
与环评一致 |
|
|
噪声: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
与环评一致 |
|
|
固废:一般固废暂存装置;垃圾桶若干 |
项目设置固废存放间,用于存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
|
|
依托工程 |
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 |
与环评一致 |
|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见表3-3。
表3-3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环评数量 |
实际数量 |
用途 |
备注 |
1 |
电焊机 |
|
6台 |
6台 |
--- |
--- |
2 |
切割机 |
HBCNC4×12×2 |
1台 |
1台 |
--- |
--- |
3 |
手握式打磨机 |
|
5个 |
5个 |
--- |
--- |
4 |
卷板机 |
自制 |
1台 |
1台 |
将钢板、钢材打卷 |
--- |
5 |
成型机 |
自制 |
1台 |
1台 |
制作波纹管 |
--- |
6 |
剪板机 |
QB11-3×1300 |
1台 |
1台 |
剪切厚度≤3mm的不锈钢板材 |
--- |
7 |
剪板机 |
Q11-6×2500 |
1台 |
1台 |
剪切厚度≤6mm的碳钢板材 |
--- |
8 |
抛丸机 |
|
1台 |
1台 |
除锈 |
--- |
9 |
纵缝焊机 |
自制 |
1台 |
1台 |
--- |
--- |
10 |
龙门吊车 |
|
6台 |
6台 |
--- |
--- |
11 |
烘烤炉 |
自制 |
1台 |
1台 |
烘烤耐火材料 |
使用电能 |
12 |
搅拌平台 |
自制 |
1台 |
1台 |
搅拌耐火材料 |
--- |
13 |
气泵 |
|
2个 |
2个 |
检验产品是否漏气 |
--- |
14 |
换气扇 |
|
4台 |
0台 |
加强生产车间通风 |
未设置换气扇通过车间窗户加强通风 |
15 |
叉车 |
|
1辆 |
1辆 |
运输装卸 |
--- |
16 |
二保焊机 |
|
10台 |
10台 |
焊接碳钢板 |
--- |
17 |
氩弧焊机 |
|
6台 |
6台 |
焊接不锈钢板 |
--- |
18 |
车床 |
|
2台 |
2台 |
微处理 |
--- |
19 |
刨床 |
|
1台 |
1台 |
微处理 |
--- |
20 |
带锯床 |
|
1台 |
1台 |
切割、下料(型材下料) |
--- |
21 |
火焰切割机 |
|
4台 |
4台 |
切割、下料(板材下料) |
--- |
22 |
数控切割机 |
|
1台 |
1台 |
切割、下料(板材下料) |
--- |
23 |
等离子切割机 |
|
1台 |
1台 |
切割、下料(板材下料) |
--- |
24 |
抛光机 |
|
1台 |
1台 |
产品成品抛光,增加亮度 |
--- |
25 |
液压机 |
500吨 |
1台 |
1台 |
波纹管成型 |
--- |
26 |
液压机 |
100吨 |
1台 |
1台 |
波纹管成型 |
--- |
项目主要原辅料、能源消耗量情况见表3-4。
表3-4 项目主要原辅料、能源消耗量一览表
序号 |
主要原辅材料名称 |
年设计消耗量 |
实际年消耗量 |
备注 |
1 |
钢板、钢材 |
100t |
100t |
外购 |
2 |
焊条/焊丝 |
2t |
2t |
外购 |
3 |
标准件(螺栓、螺丝等) |
2t |
2t |
外购 |
4 |
半成品金属软管 |
10t |
10t |
外购 |
5 |
半成品高压胶管 |
1t |
1t |
外购 |
6 |
软管、胶管接头 |
200个 |
200个 |
外购 |
7 |
水泥 |
10t |
10t |
用于制作高炉送风装置的耐火材料,外购 |
8 |
骨料 |
30t |
30t |
用于制作高炉送风装置的耐火材料,外购 |
9 |
高炉送风装置(损坏的) |
50套 |
50套 |
维修后,再销售 |
10 |
液态氧气 |
32瓶 |
32瓶 |
外购 |
11 |
二氧化碳 |
32瓶 |
32瓶 |
外购 |
12 |
氩气 |
32瓶 |
32瓶 |
外购 |
13 |
丙烷 |
32瓶 |
32瓶 |
外购 |
本项目用水来自城市自来水管网。项目生产用水仅在制作耐火材料原料搅拌工序,原料搅拌过程中新鲜水使用量约为3m3/a。该水作为原料添加剂用水,进入产品当中参与生产过程,因此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与排放。
项目不设食堂、浴室、宿舍等生活附属设施,用水主要为员工日常洗手等生活用水,用水量较少,约为144m3/a,污水排放总量为122.4m3/a,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水平衡图见下图所示。
3.5.1高炉送风装置、补偿器、消音器
高炉送风装置主要用于钢厂、炼铁厂高炉热风出口,承担着将热风炉内产生的热风输送到高炉炉腔内,热风温度最高近1400度,要求达到稳定高效连续工作的状态;补偿器属于管道类元器件主要用途是补偿管道产生的轴向位移;消音器主要用于风机的进、排气口降低声噪和高压放空噪声。上述三种产品工艺流程如下:
①高炉送风装置(新制作)
原材料(钢板、钢材)进厂后,首先根据客户订单图纸要求用剪板机对整块钢板进行小幅的剪切下料,再根据图纸要求的尺寸用切割机进行切割精密下料,然后用卷板机卷圆,外协法兰打孔,再用车床、刨床对产品个别地方进行简单修整,如车床对加工返回的法兰进行微调微处理,刨床调整弧度等,再用焊机进行整体焊接,焊接完成后整体装配,再用打磨机打磨焊道去除毛刺、飞溅,再用抛丸机整体进行除锈,接下来利用搅拌平台将水泥、骨料、水按比例配置进行均匀搅拌,搅拌成耐火材料,放入芯管内,成型后放入烘烤房用烘烤炉进行烘干,烘烤完毕出炉待冷却(自然降温)后,再用气泵进行打压实验,查看是否有焊接漏点,后进行外协喷漆,再运回车间进行外观检验,目测检验合格后即为成品。
②高炉送风装置(返修件)
损坏的高炉送风装置进厂后,先将芯管内部的旧耐火材料捣打下来,再将破损部位的钢板、钢材切割下来,用新的替换后,再用车床、刨床对产品个别地方进行简单修整进行微调微处理,刨床调整弧度等,再用焊机进行整体焊接,焊接完成后整体装配,再用打磨机打磨焊道去除毛刺、飞溅,再用抛丸机整体进行除锈,接下来利用搅拌平台将水泥、骨料、水按比例配置进行均匀搅拌,搅拌成耐火材料,放入芯管内,浇注成型后放入烘烤房用烘烤炉进行烘干,烘烤完毕出炉待冷却(自然降温)后,再用气泵进行打压实验,查看是否有焊接漏点,后进行外协喷漆,再运回车间进行外观检验,目测检验合格后即为成品。
③补偿器工艺流程
原材料(钢板、钢材)进厂后,首先根据客户订单图纸要求用剪板机对整块钢板进行小幅的剪切下料,再根据图纸要求的尺寸用切割机进行切割精密下料,然后用卷板机卷圆,外协法兰打孔,再用纵缝焊机进行整体焊接,焊接完成后用成型机压缩成波纹管,再整体装配,再用打磨机打磨焊道去除毛刺、飞溅,后进行外协喷漆.再运回车间进行外观检验,目测检验合格后即为成品。
④消音器
原材料(钢板、钢材)进厂后,首先根据客户订单图纸要求用剪板机对整块钢板进行小幅的剪切下料,再根据图纸要求的尺寸用切割机进行切割精密下料,然后用卷板机卷圆,外协法兰打孔,再用纵缝焊机进行整体焊接,焊接完成后进行整体装配,再用打磨机打磨焊道去除毛刺、飞溅,后进行外协喷漆,再运回车间进行外观检验,目测检验合格后即为成品。
3.5.2脱硫装置、除尘装置和防风抑尘墙
除尘装置主要用于治金、化工、矿山、铸造、造纸、木材加工、锅炉、水泥厂的破碎、包装、库顶、熟料冷却机和各种磨机,另外还有含尘浓度特别高气体的收尘;脱硫装置主要用于治理有色冶炼厂、电厂、钢厂的锅炉烟气产生的二氧化硫气体,通过一系列的脱硫工艺使其将气体中的这部分气态污染物最终被脱除;防风抑尘墙主要用于煤矿、焦化厂、电厂等企业工厂的储煤厂的防风抑尘;港口,码头储煤厂及各种料场;钢铁、建材、水泥等企业各种露天料场的抑尘;农作物防风,沙化天气防尘等恶劣环境;铁路、公路煤炭集运站储煤场、建筑工地、道路扬尘、高速公路两侧等。挡风抑尘墙建成后可使粉尘污染大大降低,美化了周边地区的景观效果,达到环保部门的要求,可以使原来污染严重的堆料场变成具有非常美观的绿色环保堆料场,从而达到治理粉尘污染的目的。
上述三种产品加工工艺类似,其工艺流程为原材料(钢板、钢材)进厂后,首先根据客户订单图纸要求用剪板机对整块钢板进行小幅的剪切下料,再根据图纸要求的尺寸用切割机进行切割精密下料,之后按照各自的规格形状组装,组装过程中涉及到用焊机进行焊接、焊接完成后用打磨机打磨焊道去除毛刺、飞溅,之后将一些部件用螺栓、螺丝等标准件固定于支架下,达到脱硫、除尘等环保治理的目的。产品最后经目测检验合格后,即可得到成品。
3.5.3不锈钢金属软管和高压胶管(均属于半成品组装加工)
不锈钢金属软管主要用作电线、电缆、光纤、自动化仪表信号线的保护管和仪表的电线电缆保护管,具有优良的柔软性、耐腐蚀性、耐高温性、耐磨损性、抗拉性;高压胶管用于矿井液压支架、油田开发、工程建筑、起重运输、冶金锻压、矿山设备、船舶、注塑机械、农业机械、各种机床以及各工业部门机械化、自动化液压系统中输送具有一定压力和温度的石油基(如矿物油、可溶性油、液压油、燃油、润滑油)及水基液体(如乳化液、油水乳浊液、水)等和液体传动的管路。本项目对上述两种产品均属于半成品组装加工,其工艺流程简述如下:原材料(半成品不锈钢金属软管和高压胶管)进厂后,根据客户要求的尺寸在切割机上进行裁切,之后将剪裁好的两部分不锈钢管和高压胶管用接头分别连接在一起,即可得到所需的金属软管和高压胶管。
项目废气主要为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抛丸除锈过程产生的粉尘及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
①打磨粉尘
项目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主要为金属屑。项目工艺以精加工为主,打磨外逸粉尘产生的量很少,粉尘粒径大,大多沉降在设备附近。
②抛丸除锈粉尘
项目采用1台抛丸机对半成品进行除锈清理,产生的粉尘由引风机引入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系统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③焊烟
项目在部件焊接工序会产生少量的焊烟,焊烟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表4-1 项目废气治理措施一览表
类型 |
排污节点 |
主要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排放形式 |
有组织废气 |
抛丸工序 |
粉尘 |
设备自带布袋除尘系统 |
15m高排气筒 |
无组织废气 |
打磨工序 |
粉尘 |
--- |
无组织排放 |
焊接工序 |
烟尘 |
移动焊烟净化器 |
无组织排放 |
|
|
废气处理设施进口(进口为软管不具备开口条件) |
处理设施出口 |
|
|
移动焊烟净化器 |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是员工工作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表4-2 项目废水治理措施一览表
类型 |
排污节点 |
主要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排放形式 |
废水 |
员工生活 |
pH、SS、COD、氨氮、总磷、总氮 |
化粪池处理 |
经市政管网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
|
|
污水口 |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卷板、打磨、抛丸、抛光、微处理等生产工序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抛丸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氧化皮、打磨、抛光工序散落到地面的废金属屑、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剪板、切割及微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高炉送风装置返修过程中清理下来的废耐火材料以及员工工作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具体来源及处置方式详见表4-3。
表4-3 项目固体废弃物处置方式一览表
固体废弃物名称 |
来源 |
性质 |
处理方式 |
废金属皮 |
抛丸工序 |
一般固体废弃物 |
统一收集后,外售 |
废边角料 |
切割、剪板工序 |
一般固体废弃物 |
统一收集后由废品公司回收处理 |
布袋除尘器收尘灰 |
抛丸工序 |
一般固体废弃物 |
集中收集后由城管部门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
废耐火材料 |
高炉送风装置返修清理工序 |
||
废金属屑 |
打磨工序 |
一般固体废弃物 |
统一收集后由废品公司回收处理 |
生活垃圾 |
员工生活产生 |
一般固体废弃物 |
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20%。其中各项环保投资详见表4-4。
表4-4 环保设施投资情况一览表
项目 |
备注 |
实际投资/万元 |
|
废气 |
抛丸工序设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系统+15m高排气筒 |
--- |
4.6 |
固废 |
废金属皮 |
统一收集后,外售 |
0.4 |
布袋除尘器收尘灰 |
集中收集后由城管部门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
||
废边角料 |
统一收集后由废品公司回收处理 |
||
废耐火材料 |
集中收集后由城管部门送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
||
废金属屑 |
统一收集后由废品公司回收处理 |
||
生活垃圾 |
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 |
||
废水 |
化粪池 |
依托出租方现有 |
0 |
噪声 |
隔声、降噪措施 |
--- |
1 |
项目设计与施工单位均为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一览表落实情况详见表4-5。
表4-5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一览表
治理对象 |
数量 |
环保设施 |
治理效果 |
落实情况 |
抛丸粉尘 |
1套 |
设备自带脉冲布袋除尘系统+15m高排气筒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要求 |
项目抛丸机自带脉冲布袋除尘系统,废气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经监测,项目抛丸工序废气达标排放。 |
焊烟、打磨粉尘 |
4台 |
换气扇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颗粒物浓度≤1.0mg/m3)要求 |
项目焊接工序烟尘经移动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无组织排放。经监测,项目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
废水 |
1个 |
化粪池(依托现有)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 |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经监测,项目废水达标排放。 |
续表4-5 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一览表
治理对象 |
数量 |
环保设施 |
治理效果 |
落实情况 |
噪声 |
15台(套) |
采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减振、消声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临金城路4类昼间排放标准要求(夜间不生产) |
项目选用低噪音设备,经厂房隔声,距离衰减后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监测,项目噪声达标排放。 |
固废 |
一般固废暂存装置;垃圾桶若干 |
废耐火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边角料、废金属氧化皮、废金属屑由废品公司回收利用;抛丸机自带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妥善处置 |
项目固废堆存于固废储存间,抛丸工序产生的废金属氧化皮经收集后外售;打磨工序散落到地面的废金属屑和剪板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高炉送风装置返修过程中清理下来的废耐火材料和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城管部门统一收集后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
表4-6 环评审批意见落实内容一览表
序号 |
环评审批意见内容 |
落实情况 |
1 |
项目位于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金城路15号,秦皇岛博硕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院内,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占地面积3090m2,建筑面积3186m2。 |
项目建设地点、建筑内容及实际投资与环评一致。 |
2 |
项目主要由生产加工区,原材料储存区、成品暂存区、库房、办公室等组成。项目建成后,年可加工高炉送风装置100套、补偿器50台、不锈钢金属软管100条、高压胶管100条、脱硫装置2个、除尘装置2个、消音器10个、防风抑尘墙2个。 |
项目建筑组成及生产能力均与环评一致。 |
3 |
废气:项目打磨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主要为金属屑,建设单位在车间设置换气扇,保持通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至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浓度≤1.0mg/m3)要求 |
项目打磨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主要为金属屑,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监测,项目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
续表4-6 环评审批意见落实内容一览表
序号 |
环评审批意见内容 |
落实情况 |
4 |
项目焊接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焊烟,建设单位在作业时,加强车间通风,经过通风稀释后无组织排放扩散至厂界处烟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浓度≤1.0mg/m3)要求 |
项目焊接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初六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监测,项目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
5 |
项目抛丸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产生的粉尘由引风机引入设备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系统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经处理后抛丸机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要求 |
抛丸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产生的粉尘由引风机引入设备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系统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经监测,项目抛丸工序废气达标排放。 |
6 |
厂区内不设浴室、食堂、宿舍及锅炉等生活附属设施,生产车间冬季不取暖,夏季自然通风;办公区冬季单体空调采暖 |
厂区内不设浴室、食堂、宿舍及锅炉等生活附属设施,生产车间冬季不取暖,夏季自然通风;办公区冬季单体空调采暖。 |
7 |
项目废水主要为一般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然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同时需满足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项目废水主要为一般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然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经监测,废水达标排放。 |
8 |
固体废物:废旧耐火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边角料、废金属氧化皮和金属碎屑由废品公司回收利用;抛丸机自带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废旧耐火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边角料、废金属氧化皮和金属碎屑有废品公司回收利用;抛丸机自带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与废耐火材料一起由城管部门统一收集后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 |
9 |
噪声:主要为切割、卷板、打磨、抛丸等生产工序生产设备所产生的机械设备运转噪声,采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确保噪声达标排放。该厂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昼间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4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项目噪声主要为切割、卷板、打磨、抛丸等生产工序生产设备所产生的机械设备运转噪声,采用低噪音设备,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监测,项目噪声达标排放。 |
10 |
总量控制指标:SO2:0t/a、NOX:0t/a、COD:0.031t/a、氨氮:0.0055t/a(纳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总量) |
项目实际排入污水处理厂的污染物总量为COD:9.30×10-3t/a、氨氮:5.78×10-4t/a |
1、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废气:
(1)打磨粉尘
项目打磨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主要为金属屑。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项目打磨为精细加工,故打磨外溢的粉尘产生量较少,且粉尘粒径大,沉降距离较近,建设单位在车间设置换气扇,保持通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至厂界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浓度≤1.0mg/m3)要求。因此,项目打磨粉尘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焊烟
因焊接作业在厂房内进行,且焊接工作量小、持续时间短,产生的焊接烟气可完全控制在厂房内部。建设单位在作业时,加强车间通风,经过通风稀释后无组织排放扩散至厂界处烟粉尘浓度<1.0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浓度≤1.0mg/m3)要求,不会对项目周围坏境产生不利影响。
(3)抛丸粉尘
本项目采用l台抛丸机对钢材进行除锈清理,产生的粉尘由引风机引入设备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系统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除尘效率按99%计,经处理后抛丸机粉尘排放量为0.13kg/h,排放浓度20mg/m3,均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要求。
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厂区职工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22.4m3/a,经化粪池沉降处理后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及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要求,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
对于项目主要噪声源,企业在设备选型过程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将所有设备安装在车间厂房内,合理布局,设备基础采取减振措施,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经车间结构隔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临金城路4类昼间排放限值标准要求。该厂夜间不生产,项目噪声经距离衰减后,对其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抛丸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氧化皮、打磨工序无组织散落到地面的金属屑、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剪板及切割过程中产生废边角料、高炉送风装置返修过程中清理下来的废耐火材料以及员工工作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
废旧耐火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边角料、废金属氧化皮和金属碎屑由废品公司回收利用;抛丸机自带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可得到妥善处置,做到零排放,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2、总量控制
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由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COD、NH3-N总量指标列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统一考虑。因此,本项目不再另行申请废水排污总量,建议将COD:0.031t/a、NH3-N:0.0055t/a排放量作为废水日常管理指标,建议废气总量控制指标为SO2:0t/a、NOX:0t/a。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保护局关于《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北环审表2017第53号
1、该项目为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位于秦皇岛北戴河区金城路15号,秦皇岛博硕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院内,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6万元,占地面积3090m2,建筑面积3186m2。项目主要由生产加工区,原材料储存区、成品暂存区、库房、办公室等组成。项目建成后,年可加工高炉送风装置100套、补偿器50台、不锈钢金属软管100条、高压胶管100条、脱硫装置2个、除尘装置2个、消音器10个、防风抑尘墙2个。该项目选址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环境功能区划,符合产业政策,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各项污染防护设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可行。
2、施工期:本项目生产厂房已建成,故不存在土建施工期间环境影响问题,施工期主要环境问题为设备安装时所产生的机械噪声,因设备安装时间短且影响具有瞬间性,随着安装工作的结束影响随之消失,因此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运营期
(1)废气:项目打磨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主要为金属屑,建设单位在车间设置换气扇,保持通风,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至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浓度≤1.0mg/m3)要求;项目焊接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焊烟,建设单位在作业时,加强车间通风,经过通风稀释后无组织排放扩散至厂界处烟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浓度≤1.0mg/m3)要求;项目抛丸工序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产生的粉尘由引风机引入设备自带的脉冲布袋除尘系统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经处理后抛丸机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限值(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3.5kg/h)要求。厂区内不设浴室、食堂、宿舍及锅炉等生活附属设施,生产车间冬季不取暖,夏季自然通风;办公区冬季单体空调采暖。
(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一般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处理,然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最终排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同时需满足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固体废物:废旧耐火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给其他单位综合利用;废边角料、废金属氧化皮和金属碎屑由废品公司回收利用;抛丸机自带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统一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4)噪声:主要为切割、卷板、打磨、抛丸等生产工序生产设备所产生的机械设备运转噪声,采用低噪音设备、设备安装时采取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经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确保噪声达标排放。该厂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昼间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4类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4、总量控制指标:SO2:0t/a、NOX:0t/a、COD:0.031t/a、氨氮:0.0055t/a(纳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总量)
5、项目竣工后,须向我局递交验收申请和监测报告,我局对各项污染防护设施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表6-1
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 |
标准值 |
执行标准 |
|
废气 |
抛丸工序有组织废气 |
颗粒物排放浓度≤120mg/m3 排放速率≤3.5kg/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限值要求 |
厂界无组织废气 |
颗粒物浓度≤1.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
废水 |
生活污水 |
pH 6~9(无量纲)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 |
SS≤400mg/L |
|||
COD≤500mg/L |
|||
SS≤120mg/L |
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COD≤350mg/L |
|||
氨氮≤47mg/L |
|||
噪声 |
2类:昼间≤60dB(A); 4类:昼间≤70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 |
表7-1 废气监测内容一览表
废气名称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及周期 |
有组织废气 |
抛丸工序处理设施出口废气 |
颗粒物 |
正常工况下,每天采样3次,连续监测2天 |
无组织废气 |
在厂界上风向布设1个参照点,下风向厂界外10米内布设3个监测点 |
颗粒物 |
每天采样4次,连续监测2天 |
有组织废气处理流程及监测点位示意图:
无组织废气监测点位示意图
表7-2 废水监测内容一览表
名称 |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及周期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总排口 |
pH、SS、COD、氨氮、总磷、总氮 |
正常工况下,每天采样4次,连续监测2天 |
废水处理流程及监测点位示意图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4类标准。
表7-3 厂界环境噪声监测内容一览表
监测点位 |
监测因子 |
监测频次及周期 |
|
噪声 |
厂界四周各布1个监测点(靠近噪声源) |
噪声 |
昼间监测一次等效A声级,连续监测2天 |
表8-1 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标准代号 |
仪器名称及型号/编号 |
检出限 |
1 |
颗粒物 |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T 16157-1996 重量法 |
电子天平ME204E/02/SY66 |
--- |
表8-2 无组织废气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标准代号 |
仪器名称及型号/编号 |
检出限 |
1 |
颗粒物 |
环境空气 总悬浮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5432-1995 |
电子天平 AUY-120型/SY115 |
0.001 mg/m3 |
表8-3 废水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标准代号 |
仪器名称及型号/编号 |
检出限 |
1 |
pH |
水质 pH值的测定 玻璃电极法 GB/T 6920-1986 |
pH计 PHSJ-4A/SY69 |
--- |
2 |
SS |
水质 悬浮物的测定 重量法 GB/T 11901-1989 |
电子天平 AUY-120型/SY65 |
--- |
3 |
COD |
水质 化学需氧量的测定 重铬酸盐法 HJ 828-2017 |
酸式滴定管 |
4mg/L |
4 |
氨氮 |
水质 氨氮的测定 蒸馏-中和滴定法 HJ 537-2009 |
酸式滴定管 |
0.05mg/L |
5 |
总磷 |
水质 总磷的测定 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GB/T 11893-1989 |
可见分光光度计 721/SY43 |
0.01mg/L |
6 |
总氮 |
水质 总氮的测定 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HJ 636-2012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T6/SY02 |
0.05mg/L |
依据《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有关规定进行。
表8-3 噪声监测分析方法
序号 |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及国标代号 |
仪器名称及型号/编号 |
检出限 |
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 |
声级计 AWA6228/BX18 |
--- |
本次监测采样及样品分析均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环境空气监测质量保证手册》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实施全程序质量控制。具体质控措施如下:
1、生产处于正常。监测期间生产负荷满足验收规范要求,工况稳定,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2、合理布设监测点位,保证各监测点位布设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3、废水监测
废水监测仪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或技术要求。采样、运输、保存、分析全过程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
91-2002)规定执行。
4、废气监测
废气监测的质量保证按照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废气监测前对使用的仪器均进行了流量校准,分析过程严格按照有关监测方法执行。
5、噪声监测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有关要求,仪器在正常条件下进行监测。噪声分析仪监测前、后经噪声校准仪进行了校准,且校准合格。
6、监测分析方法采用国家颁布标准分析方法,监测人员持证上岗,监测仪器经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院检定并在有效期内。
7、监测数据和监测报告严格实行三级审核制度。
表9-1 监测期间生产工况
实际原材料消耗量(吨/天) |
实际平均原材料消耗量 (吨/天) |
设计原材料消耗量(吨/天) |
生产负荷 |
|
2017.12.2 |
0.307 |
0.304 |
0.333 |
91% |
2017.12.3 |
0.300 |
本次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为91%。
1)有组织废气
表9-2 有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及日期 |
监测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限值 GB 16297-1996 表2二级标准 |
达标 情况 |
|||
1 |
2 |
3 |
最大值 |
|||||
抛丸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2017.12.2 |
标态干 排气量 |
m3/h |
2548 |
2635 |
2517 |
--- |
---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8.8 |
10.4 |
11.5 |
11.5 |
≤120 |
达标 |
|
排放速率 |
kg/h |
2.24×10-2 |
2.74×10-2 |
2.89×10-2 |
2.89×10-2 |
≤3.5 |
达标 |
|
抛丸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 2017.12.3 |
标态干 排气量 |
m3/h |
3048 |
2679 |
2784 |
--- |
--- |
--- |
颗粒物浓度 |
mg/m3 |
11.4 |
9.9 |
10.4 |
11.4 |
≤120 |
达标 |
|
排放速率 |
kg/h |
3.47×10-2 |
2.65×10-2 |
2.90×10-2 |
3.47×10-2 |
≤3.5 |
达标 |
|
备注 |
抛丸工序废气处理设施进口不具备检测条件 |
监测结果评价
经监测,抛丸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47×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限值要求。
2)厂界无组织废气
表9-3 厂界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
监测 日期 |
监测项目及单位 |
时段 |
上风向 |
监测点1 |
监测点2 |
监测点3 |
结论 |
||
2017.12.2 |
颗粒物 mg/m3 |
第一次 |
0.277 |
0.603 |
0.375 |
0.521 |
0.603 |
GB 16297-1996 表2 ≤1.0 |
符合 |
第二次 |
0.198 |
0.494 |
0.412 |
0.461 |
|||||
第三次 |
0.232 |
0.464 |
0.447 |
0.430 |
|||||
第四次 |
0.180 |
0.525 |
0.361 |
0.492 |
|||||
2017.12.3 |
颗粒物 mg/m3 |
第一次 |
0.292 |
0.504 |
0.406 |
0.487 |
0.511 |
GB 16297-1996 表2 ≤1.0 |
符合 |
第二次 |
0.262 |
0.475 |
0.475 |
0.508 |
|||||
第三次 |
0.181 |
0.429 |
0.511 |
0.445 |
|||||
第四次 |
0.213 |
0.476 |
0.394 |
0.410 |
监测结果评价
经监测,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0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表9-4 废水监测结果
达标 情况 |
||||||||||
1 |
2 |
3 |
4 |
平均值 或范围 |
GB 8978-1996 表4 三级 |
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总排口 (2017.12.2) |
pH |
无量纲 |
7.60 |
7.63 |
7.62 |
7.62 |
7.60~7.63 |
6~9 |
--- |
达标 |
SS |
mg/L |
17 |
15 |
16 |
15 |
16 |
≤400 |
≤120 |
达标 |
|
COD |
mg/L |
73 |
80 |
76 |
72 |
75 |
≤500 |
≤350 |
达标 |
|
5.07 |
4.47 |
4.73 |
4.66 |
4.73 |
--- |
≤47 |
达标 |
|||
0.65 |
0.74 |
0.75 |
0.65 |
0.70 |
--- |
--- |
--- |
|||
10.8 |
11.2 |
12.1 |
10.2 |
11.1 |
--- |
--- |
--- |
续表9-4 废水监测结果
监测地点 及日期 |
监测 项目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限值 |
达标 情况 |
|||||
1 |
2 |
3 |
4 |
平均值 或范围 |
GB 8978-1996 表4 三级 |
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
||||
总排口 (2017.12.3) |
pH |
无量纲 |
7.60 |
7.62 |
7.59 |
7.63 |
7.59~7.63 |
6~9 |
--- |
达标 |
SS |
mg/L |
17 |
18 |
19 |
16 |
18 |
≤400 |
≤120 |
达标 |
|
COD |
mg/L |
82 |
72 |
81 |
73 |
77 |
≤500 |
≤350 |
达标 |
|
4.69 |
4.50 |
4.57 |
5.04 |
4.70 |
--- |
≤47 |
达标 |
|||
0.72 |
0.71 |
0.72 |
0.73 |
0.72 |
--- |
--- |
--- |
|||
11.7 |
12.2 |
11.5 |
12.4 |
12.0 |
--- |
--- |
--- |
监测结果评价
经监测,项目废水总排口各项监测指标中pH值范围为7.59~7.63,其他各项污染物的日均浓度最高值分别为SS:18mg/L,COD:77mg/L,氨氮:4.73mg/L,总磷:0.72mg/L,总氮:12.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表9-5 厂界噪声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
监测时间 |
单位 |
监测结果 |
执行标准及限值 GB 12348-2008 |
达标 情况 |
|
厂界东 |
2017.12.2 |
昼间 |
dB(A) |
达标 |
||
厂界南 |
达标 |
|||||
厂界西 |
达标 |
|||||
厂界北 |
达标 |
|||||
厂界东 |
2017.12.3 |
昼间 |
dB(A) |
达标 |
||
厂界南 |
达标 |
|||||
厂界西 |
达标 |
|||||
厂界北 |
达标 |
监测结果评价:
经监测,厂界东、南、西侧噪声昼间值为50.8dB(A)~53.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要求;北侧噪声昼间值为52.3dB(A)~54.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昼间≤70dB(A))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
项目主要污染物实际年排放量与环评批复中总量指标对比情况见下表:
表9-6 项目污染物年排放总量表
项目 |
环评批复中总量指标(t/a) |
实际排放量(t/a) |
备注 |
|
废气 |
颗粒物 |
--- |
5.07×10-2 |
抛丸工序年工作时间1800h |
废水 |
SS |
--- |
2.08×10-3 |
废水年排放量为122.4m3 |
COD |
0.031 |
9.30×10-3 |
||
0.0055 |
5.78×10-4 |
|||
--- |
8.69×10-5 |
|||
--- |
1.42×10-3 |
由上表可见,项目运行后,年排放总量COD为9.30×10-3t/a,氨氮为5.78×10-4t/a,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其余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5.07×10-2t/a,SS:2.08×10-3t/a,总磷:8.69×10-5t/a,总氮:1.42×10-3t/a。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生产工况为91%,工况稳定,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基本正常。
经监测,抛丸工序废气处理设施出口中颗粒物最大浓度为11.5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3.47×10-2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和速率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60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废水总排口各项监测指标中pH值范围为7.59~7.63,其他各项污染物的日均浓度最高值分别为SS:18mg/L,COD:77mg/L,氨氮:4.73mg/L,总磷:0.72mg/L,总氮:12.0mg/L,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同时满足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经监测,厂界东、南、西侧噪声昼间值为50.8dB(A)~53.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要求;北侧噪声昼间值为52.3dB(A)~54.1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昼间≤70dB(A))要求。企业夜间不生产。
抛丸工序产生的废金属氧化皮经收集后外售;打磨工序散落到地面的废金属屑和剪板机切割过程中产生的废边角料经收集后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高炉送风装置返修过程中清理下来的废耐火材料和除尘系统收集的粉尘收集后由城管部门统一收集后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项目运行后,废气年排放总量为486万m3,其中颗粒物年排放总量为5.07×10-2t/a;废水年排放总量为122.4m3,其中COD排放量为9.30×10-3t/a,氨氮排放量为5.78×10-4t/a,满足环评批复中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其余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SS:2.08×10-3t/a,总磷:8.69×10-5t/a,总氮:1.42×10-3t/a。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废水,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后进入秦皇岛市北戴河新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地表水及地下水不会造成污染;经监测,项目废气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空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厂界噪声满足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附表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填表人(签字):
项目经办人(签字):
建 设 项 目 |
项目名称 |
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地点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金城路15号,秦皇岛博硕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
||||||||||
行业类别 |
机械零部件加工 C3484 |
建设性质 |
☑新建 □改扩建 □技术改造 |
|||||||||||||
设计生产能力 |
高炉送风装置100套、补偿器50台、不锈钢金属软管100条、高压胶管100条、脱硫装置2个、除尘装置2个、消音器10个、防风抑尘墙2个 |
实际生产能力 |
高炉送风装置100套、补偿器50台、不锈钢金属软管100条、高压胶管100条、脱硫装置2个、除尘装置2个、消音器10个、防风抑尘墙2个 |
环评单位 |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
环评文件审批机关 |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环境保护局 |
审批文号 |
北环审表2017第53号 |
环评审批时间 |
2017年9月26日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间 |
--- |
|||||||||||
环保设施设计单位 |
|
环保设施施工单位 |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
|||||||||||
验收单位 |
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
环保设施监测单位 |
河北华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验收监测时工况 |
91% |
|||||||||||
投资总概算(万元) |
500 |
环保投资总概算(万元) |
6 |
所占比例(%) |
1.20 |
|||||||||||
实际总投资(万元) |
500 |
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
6 |
所占比例(%) |
1.20 |
|||||||||||
废水治理(万元) |
--- |
废气治理 (万元) |
4.6 |
噪声治理(万元) |
1 |
固体废物治理(万元) |
0.4 |
绿化及生态 (万元) |
--- |
其它(万元) |
--- |
|||||
新增废水处理设施能力 |
|
新增废气处理设施能力 |
|
年平均工作时间 |
2400h |
|||||||||||
运营单位 |
秦皇岛环宇科技有限公司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3035935703822 |
验收时间 |
--- |
|||||||||||
污染物排放达标与总量控制(工业建设项目详填) |
污染物 |
原有排 放量(1)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浓度(2) |
本期工程允许排放浓度(3) |
本期工程产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减量(5) |
本期工程实际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排放总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带老”削减量(8) |
全厂实际排放总量(9) |
全厂核定排放总量(10) |
区域平衡替代削 减量(11) |
排放增减量(12) |
|||
废水 |
|
|
|
|
|
1.22×10-2 |
|
|
|
|
|
|
||||
化学需氧量 |
|
77 |
350 |
|
|
9.30×10-3 |
0.031 |
|
|
|
|
|
||||
氨 氮 |
|
4.73 |
47 |
|
|
5.78×10-4 |
0.0051 |
|
|
|
|
|
||||
石油类 |
|
|
|
|
|
|
|
|
|
|
|
|
||||
附表1: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
废气 |
|
|
|
|
|
486 |
|
|
|
|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烟尘 |
|
11.5 |
120 |
|
|
5.07×10-2 |
--- |
|
|
|
|
|
||
工业粉尘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工业固体废弃物 |
|
|
|
|
|
|
|
|
|
|
|
|
||
与项目有关的其他特征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
|
|
|
|
|
|
|
|
|
|
|
|
苯 |
|
|
|
|
|
|
|
|
|
|
|
|
||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
|
|
|
|
|
|
|
|
|
|
|
|
注:1、排放增减量:(+)表示增加,(-)表示减少 2、(12)=(6)-(8)-(11),(9)= (4)-(5)-(8)- (11) +(1) 3、计量单位:废水排放量——万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立方米/年;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万吨/年; 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升; 4、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毫克/立方米;水污染物排放量——吨/年;大气污染物排放量——吨/年